一、期中教学检查
1.请各任课教师在第10-11周自行组织期中考核或阶段性考核,考核形式不限。09级不进行期中考核,教师可酌情进行摸底测试。
2.请各任课教师根据前期教学情况,认真填写所任课程的《期中教学情况登记表》(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个别合班上课的公共课可以专业或大课组成为单位填写),并于11月14日以前发电子稿至系公共邮箱。
3.请各教研室通过教学督导、听课、评课、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随机检查教师整体教学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作业(含上机作业)布置批改情况、教案情况、学生评价等方面,并组织任课教师进行专题教学研讨。由教研室主任如实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于11月21日前发电子稿至297500431@qq.com。
4.配合学校做好示范课观摩、评价工作,示范课时间地点要求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5.第12周向教师反馈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并对后期工作作出相应安排。
二、实习总结
请09级教育技术班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材料提交、实习交流、实习总结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09级教育技术班于11月15日前将学生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实习记录本等交系办,11月25日前将实习交流材料、实习座谈会记录、实习总结等交系办。
2.请09级计算机应用技术班、计算机网络技术班、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班学生积极跟进学生实习情况和网络课程学习情况,有问题及时反映。
3.请09级教育技术班主任在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时须严格遵守临师发【2010】61号文和《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级三年制、2007级五年制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要求,据实给出学生实习成绩。
4.09级实习总结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实习单位(岗位)分析
学生实习体会分析
存在问题
对策(意见或建议)
5.系毕业实习指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教育技术专业学生实习成绩进行初审,评定初审成绩,填写《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实习工作分析表》,并将相关材料于11月30日前上交教务处。
信息科学与技术系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