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研工作
9月16日前,各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对上学期教学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写出总结提交,同时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制定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本学期教研工作重点:
1.新生专业教育
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各班主任配合。内容含专业培养目标分析、职业面向(岗位群)介绍、专业课程设置、主干课程介绍、人才培养方案解读、学习建议等。原则上9月30日前完成,
2.11级学生专业学习基本情况问卷调查
由张金波和舒清录负责组织问卷题目编制;各班主任组织进行问卷发放、回收;各专业负责人组织进行问卷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提交,以便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教学改革等提供数据依据。调查内容含学生中学信息技术课程开设情况、信息技术能力水平情况、专业学习态度及学习能力初步调查、学习心理、专业学习期望等。该项工作于新生专业教育后进行,10月20日前完成。
3.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建立校级精品课程申报网站(C语言程序设计舒清录负责);加强完善校级重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 舒清录负责)及校级教学团队(现代教育技术 潘璐璐杨文明负责)教学材料和教学资源库建设;多媒体和网络教研室各启动1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分别由张金波、司飙负责)。期中前完成。
4.09级实习生网络课程教学工作监督管理
主要包括教学资源库建立、学生学习情况监控、作业收集、考核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制定等。各专业负责人负责(不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5.09级实习管理
实习情况汇总、实习报告初审、实习情况分析总结、实习材料收集、完善、规范。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由系毕业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完成。
二、常规教学管理
1.教学信息表填写
请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按学校教务处要求和教学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教学信息表,9月30日前由各教研室主任收齐交至系办。
注意:
1)教学计划一旦审核确定,请各位教师认真遵照执行,不得自行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如确因教学需要需进行调整的,需报教学系和教务处批准。
2)按校系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同一专业同一学分的同一门选修课,或不同专业、同一时间开课、同一学分的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不同的任课教师需遵循相同的教学计划实施。请各责任教师注意统一。本学期部分课程责任教师见下表,其余只有一个任课教师的课程,原则上责任教师即为该门课任课教师。
3)按学校教务处关于加强实践环节管理的要求,凡有实践环节的课程,需同时提交实践环节实施方案和布置学生填写实作报告,实施方案和教学信息表中的教学计划需保持一致。在实施方案中要求必须写明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模块划分)、考核评价标准等。
2.教学日志提交
请各位任课教师根据每周教学情况,认真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并于每周一上午11点以前提交至系公共邮箱。
3.教学督导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我系将从备课、教案编写、教学计划制定、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教学环节,分阶段对教师进行教学督导。督导教师需在学期初制定出具体的督导指导计划并于9月16日前上交系办备案(发E-mail至系邮箱)。第一阶段督导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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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督导教师在本学期需至少听课两节,课后需及时和上课教师进行沟通和反馈。每次听课或指导需有详细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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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大纲制定
按学校要求,本学期继续进行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参阅《临沧师专编写教学大纲统一规定》。具体课程由各教研室安排(9月30日前需确定)。
三、教学检查及总结
1.学期初教学检查
在开学第一周(8月29日-9月2日)进行。主要检查教师到位、教材到位、学生到位及教学设备运行情况,并记录在案。主要由系主管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实施。
2.期中教学检查
在2011年11月中旬进行。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处理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教研室主任需根据检查处理情况写出详细报告备案。主要由系主管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实施。
3.期末教学检查
在期末考试后一周进行。主要根据教学问卷、成绩分析表、教学督导记录、教学日志汇总、听(评)课记录、教学大纲、教研室活动记录等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各教研室主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写出详细报告备案。由系主管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实施。
除此之外,校教学督导团、教务处、各系(部)、各教研室将根据学校统一布署或教学实际情况进行随机的、形式不定的教学督导和检查。
以上教学工作所需表格均可从群共享下载。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科学与技术系
2011年9月13日